11月9日-11日,以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宋瑞萍为组长的考核组一行六人,来我市考核验收“河南省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督查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市司法局纪委书记刘海民和基层科同志陪同考核检查。
考核组一行顶风雪、冒严寒先后深入到台前、范县、清丰、濮阳县,对申报“河南省示范司法所”的11个司法所进行了实地考核。考核组每到一处,都严格按照《河南省示范司法所考核参考标准》,采取查阅卷宗、提问题、听汇报等方式,对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装备、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逐项评估打分。
考核组对第四批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督查,对已建成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我市“河南省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人民调解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和基础设施装备给予较高评价。考核组还对司法所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
(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