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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成绩位居市直政法部门榜首
发布时间:2019-11-28 15:17:37    点击:4313次    [关闭本页]
 

近日,市委政法委下发《2010年下半年政法部门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我局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成绩位居市直政法部门榜首。

2010年,我局信息被省委、省政府、全国普法办、省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采用330条(篇),3次被省政府《政务要闻》和《政府工作快报》专期采用,8次被市领导批示,6次被市委、市政府专期采用;调研文章发表60余篇;新闻宣传稿件被国家级、省级、市级新闻媒体分别采用246篇、672篇、587篇。市直党委系统和市直政府系统6-11月份每月信息成绩通报排名,我局均位居前9名。省司法厅第三季度新闻宣传通报,我局在18个省辖市司法局中位居第2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凤喜批示:市司法局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显著,望继续努力!副市长王保华批示:市司法局的普法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是非常及时和到位的,促进了工作开展,交流了工作经验,展示了濮阳司法工作形象,望再接再厉,新年再上新台阶。

2010年,我局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呈显著以下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季度有督导、年末有考核。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濮阳市司法局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信息、调研和新闻宣传稿件被不同刊物、媒体采用的奖励金额。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炳立经常指导和督促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对重大宣传活动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撰写调研理论文章,6名班子成员共发表调研文章15篇,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

二是宣传策划能力强我局始终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开展对外宣传工作,着力在重点工作成效上提炼大信息、大稿件,把对外宣传与业务工作重点、亮点和提高群众满意率结合起来。特别是对于专期信息和大篇幅的新闻报道,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超前策划,提炼亮点,有效提高了发稿采用率。

三是协调沟通阵地多。加大了与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及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省以上重点网络、市级重点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不断畅通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阵地。定期不定期召开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座谈会,邀请新闻单位负责人和记者参加,积极主动提供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和新闻线索,争取新闻部门了解、支持、宣传司法行政工作。

四是强化培训素质高。局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宣传调研队伍建设,抽调了一批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并加强纵向指导督促和横向合作共享,构建了人员精干、业务精通、运转协调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网络。同时,采取集中授课、评讲、以会代训、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办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有效提高了从事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人员的写作水平。

五是完善制度机制全。落实财务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改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人员工作环境,订购图书资料、配备电脑、录音笔、录像机、照相机、扫描仪、传真机等专用办公设备;宣传经费按每年机关经费的5%足额、超额拨付。实行台账式管理机制。在制定工作台账时,首先根据年度信息宣传调研工作重点,制定出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总台账;每季度、每月初制定季度和月份台账,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内容、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间;每周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工作情况;月底对工作任务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在下一个月工作中认真整改。实行“三项工作”汇报机制。每月在工作例会上通报各科室部门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情况,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商定对策,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健全工作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了新闻宣传奖励制度、新闻宣传资源共享和信息沟通制度、新闻稿件上报和通报制度。

                         (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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