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推行司法鉴定“六点”工作法
发布时间:2019-11-28 15:17:35 点击:4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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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推行司法鉴定“六点”工作法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行为,确保司法鉴定质量,维护司法鉴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在司法鉴定机构中大力推行司法鉴定“六点工作法”,在“热情接待、材料审核、程序严密、过程细致、活动高效、文书优质”方面提要求、做规范,全面提升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水平。
一是接待热情点。司法鉴定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要态度热情,坚持做到“四个到位”:笑脸相迎到位、座位相让到位、诉说倾听到位、解答不厌到位,切实杜绝“冷、横、硬、推”的衙门作风,树立司法鉴定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是材料审核严格点。一要严把鉴定材料接收关,对当事人或委托人送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认真甄别真假,决不能让虚假鉴定材料蒙混过关;二要把好鉴定材料明细制作关,并让当事人签字,防止丢失、损毁;三要把好材料移交关,司法鉴定接待人员转交鉴定材料时要认真、细致,必须做到不缺不漏;四要注意查清是初次鉴定还是重新鉴定,并在案件受理单上注明。
三是鉴定程序严密点。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制定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进行检查、出证,严密执行相关程序,确保程序上不出问题。
四是鉴定过程细致点。在鉴定过程中,检查要认真、细致,要注意鉴别诈伤、诈病及虚假数据等假象,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
五是鉴定活动高效点。司法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鉴定时间出具鉴定文书,决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要求不出具或延迟出具鉴定文书,确保鉴定活动高效运作。
六是鉴定文书优质点。司法鉴定文书代表一个鉴定机构的形象,必须达到优质司法鉴定文书的标准,即形式符合标准、分析原因清楚、论证过程严密、文字简练规范、鉴定结果正确。(李相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