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动态业务动态
2012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确定突出实施“236”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11-28 15:15:54    点击:4092次    [关闭本页]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2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以开展“六五”规划强化推进年为主题,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以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健全考评机制为突破口,突出实施“236”工作计划,即:建好两个基地(市劳教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颐和广场法治文化苑),实施三项工程(“精品法治社区”工程、“法律亮化工程”、“大学生村官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开展六项活动(“重点法律宣传月”活动、“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规范文明执法,助力龙城腾飞”法制征文活动、“千名干警送法下基层”活动、“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扎实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全面提升依法治市工作水平。

一是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加强服务产业集聚区及濮北新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大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和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实施“法律亮化工程”,利用各机关、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学校的电子屏幕,统一时段,统一内容,滚动播出,宣传法律知识,实现“法律进机关、单位、社区、学校”的全覆盖、常态化。

二是突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濮阳创建工作的意见》,以县、乡、村三个层面为着力点,持续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县(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十佳法治乡镇”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表彰一批市级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适时组织召开全市民主法治村、全市民主法治社区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濮阳县西辛庄村和油田第九社区等的创建经验,全面提高我市法治创建水平;要实行“精品法治社区”工程,严格按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标准,打造我市基层法治创建亮点。

三是突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实施“法治文化六个一”工程,征订一套法制宣传教育挂图、编辑一本法治故事、创作一个法治文艺节目、开发一个法治公益广告、命名一批法律图书示范点(区)、在濮阳日报、濮阳电视台开辟一个法治专栏;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指导、扶持南乐县西邵乡“乡村普法梨园春”发展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法治文艺演出团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力争建成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广场、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基地,推动阵地建设常态化、特色化、普及化。各县(区)要建设1-2处法治文化建设基地。

四是突出健全领导体制和考评机制。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各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建立和完善联系点制度,争取成为全国、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要切实健全和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激励机制,完善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和法治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年底组织对各县(区)及市直各单位的考核。

五是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举办全市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健全充实各级讲师团积极探索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队伍建设的管理运作机制,推动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和推进“六五”规划的全面实施。

六是突出扩大“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丰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内容和形式,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李大伟)

Copyright © 2024-2026   版权声明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6   ICP备案号:豫ICP备11010111号-2   
联系方式:0393-4421664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与维护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