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炳立同志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理清思路,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使每一位干部都能健康发展,少受挫折,真正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一支人员和谐、工作勤政、廉政高效的队伍。二是抓住重点,着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建设。要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强化自我防控,通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使党员干部知道权力、知道责任、知道权限、知道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知道防控措施、知道违纪后果,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要运用综合措施,强化组织防控,要按照分权制衡、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的要求,采取“分权、程序、公开、科技、制度”五项措施,规范权力运行。要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部门,强化监督防控,通过运用多项监督措施、提升监督水平,实现对廉政风险的防控。三要把握“四个关键”,掌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方式方法。要找准风险点、把握关键点、突出关注点、强化支撑点。四是落实任务,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要抓好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认真把握,倒排进度,运用目标管理、台账管理等方法,加强对各个节点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按计划完成。要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对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防控机制,加强日常检查督促,严格奖惩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要建立以风险的查找、防范、控制为主线,以对权力的清理、制约、监督为核心,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鲁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