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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市“一创双优”活动推进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9-11-28 15:15:29    点击:3909次    [关闭本页]

530,市司法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迅速传达贯彻全市“一创双优”活动推进会精神。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主持。局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市监狱、市劳教所主要负责同志和政工科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袁文峰传达了全市“一创双优”活动推进会精神,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魏常胜传达了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要求。结合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助力全市百日攻坚行动开展,确保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坚持三个主动,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是主动贴近。市、县区各法律服务机构迅速组织律师到企业送法上门,组织公证员上门办证,设立服务点、实施咨询和电话预约等,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二是主动对接。选定优秀律师与市级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服务。公证员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办证程序,实行无假日预约办证,对项目建设中需要办证的重大公证事项,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间,确保办证质量。三是主动服务。担任政府法律咨询团的律师要积极建言献策,对政府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依法有效帮助企业调解经济案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开展六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调解医患关系、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二是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全市律师事务所每周轮流参与信访值班,协助信访干部化解社会矛盾。三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行城乡统一经济困难标准,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切身利益问题。四是开通公证办证绿色通道,扩大司法鉴定惠民范围。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外出(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的公证和司法鉴定事项,减收20%的费用。五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通“法治濮阳网”,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和“千名干警送法下基层”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自觉性。六是持续抓好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开展违禁品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狱内违规违纪行为,预防狱内犯罪;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干警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三、落实五项制度,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优化。一是实行班前操制度。结合推广第九套广播操,采取签到、做操与上班点名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干警考勤制度。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制度。将干警的在岗在位、请销假等情况公示在办公室门口,方便当事人来访办事。三是加强明查暗访。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随时抽查干警在岗在位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对无故不在岗、在岗不干事等现象进行通报。四是强化警务督察。坚持每周两次对警车管理使用、监所执法执纪、干警警容风纪、重大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现象从严处理。五是倡导绿色出行。继续推行公务自行车制度,倡导节俭办公、绿色出行。

四、把握两个关键,促进晋位升级。一是进一步明确科室职责。出台《濮阳市司法局关于明确各科室部门主要职责的通知》,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标准,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确保“一四八”工作计划完成。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量化考核标准,落实奖惩措施,激发工作干劲,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刘海民同志最后强调: 一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会议之后,各单位负责人和科室长要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干警,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要结合实际,找准载体。要瞄准全市三项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服务方案,把握时间节点,盯紧工作台帐,确保创先争优、晋位争先。三要效能督办,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对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地完成好、落实好,不能拖全局后腿;同时加大暗访、督导、检查力度,对不听招呼、出现问题、影响形象的违纪干警,要硬起手腕,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李绍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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