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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对县(区)司法局干警作风纪律和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发布时间:2019-11-28 15:15:20    点击:3986次    [关闭本页]

 

近日,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警务督察处处长袁文峰带领局警务督察人员对各县(区)司法局干警作风纪律和警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督查组对各县(区)司法局机关和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24个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职、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是否存在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滥用警灯、警报器,私自喷涂警车外观标志、安装警灯、警报器、伪造、涂改警车牌证以及警车闯红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非因公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警用车辆从事非警务活动等违规行为进行了督察,检查警车19辆,检查本市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和高消费娱乐场所36家。从明察暗访总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能够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警车管理使用日趋规范,干警工作纪律、精神面貌明显好转,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未发现严重违反作风纪律和警车管理使用现象。但是,个别单位和部门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还存在个别干警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力、个别警车执行公务时未严格执行出车审批程序等问题,督察组及时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

袁文峰同志对进一步加强干警作风纪律和警车管理使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要以一创双优、创先争优、三讲三提升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干警队伍建设。二要强化作风督查,严肃工作纪律。要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加强对机关和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窗口单位的作风纪律督查,优化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三要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警车管理。建立警用车辆管理和使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警车使用审批程序,建立和完善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切实提高警车使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确保警车在使用和管理上不出现任何问题。四要提升工作标准,抓好工作落实。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瞄准工作目标,找准工作差距,切实抓好公开承诺办实事、规范化服务年等活动措施的落实,确保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促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肖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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