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我局在深入开展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中,走访基层过程中了解到胡王合村村民胡某,在我市某工厂打工时,因遭受工伤导致右上肢截肢,构成五级伤残。用人单位没有为胡某缴纳工伤保险,以致于胡某在事故发生后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而用人单位也一直在逃避责任。胡某父亲患偏瘫,全家仅靠其母亲打工为生。胡某父母为了给胡某治疗,已将家中积蓄花费一空。
该案引起了市司法局局长杨炳立的高度重视,他表示,该案处置不当或处理不及时将会影响到胡某一家人的前途命运,遂指示市法律援助中心向胡某提供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接案后迅速行动,在第一时间为胡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并由主任吴颖亲自承办该案。为了尽快为胡某赢得赔偿款项,吴颖积极协调法院速办速结,以最快的速度拿到了判决。
领取判决书之后,用人单位仍旧不愿支付,吴颖多次与胡某家人一起到用人单位讨要赔偿款,最终用人单位将胡某应得的37万多元的赔偿款全部支付。该案在胡王合村及其附近村庄引起极大反响,大家纷纷称赞法律援助确实是民生工程,让老百姓活得更舒坦,更有尊严,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