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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积极化解企业生产经营纠纷全力助推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9-11-28 15:15:11    点击:3963次    [关闭本页]

编者按:52324日,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查庆九、基层司副司长韩秀桃专程濮阳调研,对我市企地人民调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629日,司法部办公厅第63期《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以《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积极化解企业生产经营纠纷  全力助推经济发展》为题报道了我局在化解生产经营纠纷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推广经验作法。

713,市委书记段喜中批示:很好,希加以持续和推广711,市长盛国民批示:转发至县区及市直单位,并配发按语。应充分肯定司法局的作法,并号召向他们学习。713,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刚批示:市司法局站位全局,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710,副市长王保华批示:我市司法局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努力化解企地纠纷取得显著成效。国家司法部来调研后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发专期《工作动态》推广其做法。对市级来讲国家部很少发专期,我市更是第一次,值得表扬。现将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第63期转发。

河南省濮阳市司法局积极化解

企业生产经营纠纷  全力助推经济发展

 

近年来,河南省濮阳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化解因企业生产经营、占地拆迁、环境污染所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成效显著。三年来,濮阳市司法局共调解企业生产经营矛盾纠纷3600多件,制止群体性事件2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9件。

    一、坚持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在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和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中,集聚区和项目所在地司法所长均担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调解员派驻到位。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出众的人民调解员常驻产业集聚区和项目建设指挥部,确保重点项目、企业至少有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主动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三是信息网络建设到位。在产业集聚区、重点项目、大型企业内培养和培训矛盾纠纷信息联络员,构建覆盖全市的矛盾纠纷信息网络。

二、抓好三项基础。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大力开展“法进乡村”、“法进园区”、“送法入企”专项活动,大力加强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招投标、群众权益保障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二是抓好组织基础。深化“人民调解服务企业发展”主题活动,在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产业集聚区、项目所在村(居)全部建立调委会。三是抓好队伍基础。选聘企业离退休职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一步充实企业生产经营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深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专职培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企业生产经营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三、实施“三双”调解模式。一是双向联排清源头。以行政村组、班组为单位建立矛盾纠纷企地双方联合排查调处机制,从企业和企业所在地群众双方入手,重点把握企业项目进驻、施工和生产经营等环节,在敏感时段、重点节点实行双向排查,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为目标,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纠纷积聚、激化、升级。二是双向联调促化解。矛盾纠纷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村(居)调解员、企业相关人员开展联合调处,平衡各方利益,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三是双向联议保公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组织企业和企业所在地群众双方共同研究调处措施,联合制定处理方案,确保公平公正。 (徐鉴 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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