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27日,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处处长闫振业一行4人到我局检查指导警务督察工作。局领导杨炳立、刘海民、袁文峰、李俊卿陪同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局机关、市监狱、市劳教所2012年警务督察工作汇报,认真查看了警务督察办公设施、督察装备、工作台账、档案资料、文书使用等软硬件建设情况,检查了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迎十八大保监所安全专项警务督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活动的部署、落实情况,并深入监区大队对干警值班、领导带班、三大现场管理、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闫振业同志对我局警务督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濮阳市司法局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四新”(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工作要求,落实“四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整体思路,领导高度重视,创新工作举措,丰富工作内涵,加大督察力度,提高督察质量,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亮点纷呈,卓有成效。对下一步如何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把素质高、作风硬、业务强的人员调整到警务督察岗位上,明确警务督察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壮大督察力量。二是加大督察力度。要加强日常督察,重点开展对上级重大警令部署、各项活动开展、监狱劳教执法、警车管理使用等情况的检查,针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记录、及时启用督察文书,督促整改落实,充分发挥督察职能作用,确保政令畅通、公正执法、监所安全稳定。三是注重沟通协调。要加强同上级的沟通,及时了解上级对警务督察工作的具体要求;要加强同其他地市兄弟单位的沟通,学习先进经验;单位内部要加强协调,注重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动警务督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