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十项承诺”惠民利民
市司法局坚持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职能、挖掘潜能,拓展形式、细化措施,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十项实事,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知晓率,提高人民群众社会满意度。
一是扩大法律援助便民利民范围,把环保侵权纠纷、农资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全市4个县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二是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2次以上的“法律咨询周”活动,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对年老、残疾等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四是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五是开展“法治濮阳•百场千村(社区)万户行动”;在全市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系列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六是开展人民调解组织整合规范活动,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提升人民调解质量,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2%以上。七是做好国家司法考试濮阳考点组织实施工作,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申请受理率达100%。八是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使在押服刑人员中有30人以上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九是推行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十是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对司法行政机关警容风纪、监所稳定、窗口服务、警车管理、纪律作风等督察,每月不少于2次。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