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开展
“五项行动”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一是开展“法律援助便民行动”。取消法律援助范围的限制,让更多困难家庭享受法律援助。筛选56名社会律师坐席“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并将时间调整为“早8点至晚8点”,确保畅通,确保高效。在市县(区)两级妇联、残联、工会、老龄委等社团组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6个;在村(居)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贴近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二是开展“法律服务惠民行动”。整合系统资源,积极组织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组团走访、集中问诊、法律体检、结对服务,为产业集聚区企业提供“组团式”、“集成式”、“一站式”法律服务。开设“绿色通道”, 对重点企业办理紧急公证事项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办理公证或司法鉴定事项实行预约服务或者上门服务,并减收20%的费用。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利民行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组织22个律师事务所、8个法律服务所、2个法律援助中心每周六上午到市区60个社区开展送法活动。扎实开展“法治濮阳•百场千村(社区)万户行动”和“法治濮阳前沿行”送法活动。
四是开展“人民调解为民行动”。发挥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干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大调解中心等作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开展“特殊群体安民行动”。 实施狱(所)务公开,设置狱(所)务公开栏,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执法监督员。严格执行狱(所)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待日期(每月10日),明确接待地点,每个接待日都保证有一名狱(所)领导和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接待。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