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喜获
“省级优秀法律援助中心”荣誉称号
近日,在省司法厅召开的2015年度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我市华龙区法律援助中心从13个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法律援助中心”的荣誉称号。 截至目前,我省158个县(区)仅有11个县(区)获此殊荣,而我市就占有两个席位,分别是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本次获此称号的华龙区法律援助中心。
近年来,华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以深化应援尽援为目标,通过提升硬件、加强宣传、规范管理,成功打造了区域性标杆级法律援助机构。一是优化接待环境。对接待室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展升级,建成了面积翻番、临街一楼、三区分离、集宣传接待等诸项功能为一体的高标准接待大厅,成为豫北县(区)一级法律援助中心的标杆接待场所。二是加强对口宣传。持续开展“法律援助三进为民”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进社区、进学校、进监所,2014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达50000份。三是严控案件质量。实行“案前筛选、案中跟进、案后回访”三阶段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并在归档时对案件卷宗进行严格把关,凡不合格的卷宗一律发回重整,确保了群众满意度100%。 (市法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