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督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5月5日至8日,市司法局一行3人到各县(区)督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濮阳县柳屯镇、户部寨镇、子岸镇、五星乡, 清丰县城关镇、马庄桥镇、阳邵乡、大屯乡,南乐县杨村乡、城关镇、谷金楼乡、张果屯镇,范县王楼镇、濮城镇、龙王庄镇、城关镇,台前县清水河乡、打渔陈镇,华龙区长庆办、胜利办、孟轲镇,开发区王助镇、新习镇、皇甫办、濮上办和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部分村居、社区,详细了解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
督导组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发挥人民调解“防火墙”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超前预防预警机制,强化防控措施,加强教育疏导,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隐患,避免和减少矛盾激化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是发挥“大调解”作用,准确定位,明确职责,充分发挥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功效。三是打牢基层基础,健全组织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程序,规范档案文书,夯实人民调解工作根基,使其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