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律师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4月25日,全市律师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璞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司法局局长、主管局长、律管股长、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优秀律师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律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4年全市律师工作,对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律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2014年表现突出的优秀律师所和优秀律师进行了表彰。
洪璞同志就如何做好今后一段时期律师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指导。在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律师工作发展规律,充分尊重律师、律师事务所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依法科学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进行引导和推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特别是鼓励律师事务所强强联合,强弱合并,重点培育50人以上的大所。二要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要教育律师始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所内部管理,律师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所主任是律师所的“一所之主”,对本所律师、工作人员负有不容推卸的管理责任,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律师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财、管所;县(区)司法局要按照《律师法》赋予自己管理律师的职能,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三要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作用。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律师协会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监督、行业协调的职能将会加强,行业协会作为律师行业的代表,在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民社会的建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将进一步加大,因此律协班子一定要充分发挥律协的主观能动性,完善工作职责,充实工作内容,合理配置力量,加强对成员的服务和管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要进一步加强律师的宣传工作,提高律师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通过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上设置专栏,利用微搏、微信、QQ群等自媒体平台结合案例进行宣传,宣传律师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实际效果;要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探索建立一社区一律师,一乡镇一律师的工作机制;要大力开展进社区、进乡村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参与公益活动,突出律师工作的社会效益,从而树立律师的良好形象。
(律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