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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五项重点 深化平时考核 强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赶超发展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9:37    点击:3774次    [关闭本页]

编者按:近年来,濮阳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的具体指导下,将平时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赶超发展的有力抓手,通过逐步完善建立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公正、公开、透明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形成“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全面提升了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的执法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7月28日,在全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培训暨经验交流会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袁文峰代表濮阳市做了《突出五项重点 深化平时考核 强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赶超发展》的典型发言,受到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领导的高度评价。现将我局在全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培训暨经验交流会上典型发言材料予以刊发,供学习交流、参考借鉴。

 

 

 

突出五项重点  深化平时考核

强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赶超发展

 

濮阳市司法局在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的具体指导下,将平时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干警队伍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载体,突出五项重点,逐步完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公正、公开、透明的考核评价体系,着力形成“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的执法能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2014年度我局执法满意度全省第一,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整体工作继续位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

一、突出党委领导,树立考评导向

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平时考核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推行科学、严格、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评选出来,树立了评先评优正确导向。一是加强考核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监狱戒毒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时考核领导小组,抽调局政治部、监察室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协调、督导、落实,切实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发挥党委在干部考核中的领导把关作用。二是坚持完善考核。自2011年我局开始试行科学平时考评体系以来,局党委始终坚持在推进中总结、在总结中完善、在完善中优化的工作思路,每年针对考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广泛征求局属各单位和各部门以及全体干警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统一思想,探索深入平时考核的新思路、新举措,先后三次修订《平时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使平时考核更加科学严谨、便于操作。三是树立考评导向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市司法局《平时考核办法》实施,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局考核办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建议,报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定考核等次,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年终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真正使考核显优劣、明干部、出活力。

二、突出科学发展,量化考核指标

开展平时考核的最终目的就是引导干警转变作风、干事创业,提升工作标杆,推动科学发展。工作中,我们结合实际,不断研究与探索设置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指标,力求切实管用、简便易行,全面、客观地考核干部实绩。一是明确考核内容。平时考核内容涵盖德、能、勤、绩、廉,涉及学习调研绩效、业务目标绩效、工作创新及解决问题绩效、创先争优绩效和廉政建设绩效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目标、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纪律作风情况。二是量化考核指标。具体操作中,将考核工作分解成完成工作任务、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创先争优、纪律作风、民主测评、领导综合评价等六项指标,工作任务完成、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创先争优、纪律作风情况作为平时考核指标,通过加大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比重,提高信息调研新闻宣传分值,凸显平时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性。三是坚持定期考评。坚持以记实评价为主的基本方法,结合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干警在每季度进行小结的基础上,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平时工作绩效考核备案表》,每一项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要把独立完成和共同完成的分开写清,由分管领导和科室长在严格检查审核个人平时记实和季度总结属实与否的同时,根据每个人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态度、表现、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指标和量化标准进行精准考核、分项评分,客观公正地写出评鉴意见,并以科室为单位,按照职务序列排序装订成册送局领导班子传阅后留存局政治部备案,有效防止年终突击考核失真或疏漏的弊端,充分发挥了平时考核的工作引导、推进作用。

三、突出动态管理,实行跟踪考核

在平时记实的基础上,我们注重制度约束,实施动态管理,进行跟踪监控,确保了平时考核信息真实有效。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市司法局修订完善了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平时考核方面的十二项制度,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督导检查,不断加强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狠抓干警考勤、请销假等各项制度,积极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坚持每周、每月公布1次考勤情况,随时公布干警参加集中学习、纪律作风情况。确保靠制度管人、管事,靠制度规范言行,靠制度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台账推进工作各科室根据局党委制定的工作目标,根据各自职能制定每月工作台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使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做到年有目标、月有计划、周有进度,加快工作推进力度。每周召开一次局党委会,研究部署工作;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每月召开一次科室长工作汇报点评会,互相交流促进;每半年召开一次狱所和县(区)司法局负责人工作汇报点评会,强力推进工作开展。三是实行跟踪考核。坚持干警挂牌上岗,推行动态管理牌制度,把干警在岗、外出等情况在办公室门口公示,方便当事人来访办事,切实转变干警作风。加强对干警参加市以上各类重大活动和特殊工作任务外派人员的跟踪考核,及时与外出帮助工作干警谈心,随时掌握思想动态,年终让他们公开述职,向全体干部职工汇报在外派挂职部门帮助工作期间的工作情况,畅谈了自己的感受和体会,确保干警真正抱着代表机关形象帮助工作思想,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四是坚持活动识别。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创先争优、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文明执法、正风肃纪等活动,认真举办县级干部“勇于担当”、科级干部“担当、敬业、服务”和一般干警“全民敬业行动”等论坛演讲,举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文明执法等各类知识测试,局领导带头考试,通过考试检验了学习效果,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引领全体干警形成抓学习、提素质的良好风气。通过引导干警提升参加各类活动的积极性,量化参加活动的考核分值,扩展平时考核的范围,提高了平时考核工作的全面性、严谨性。

四、突出五项原则,确保考核公平

干部考核工作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抓好落实。考核工作中,我们把握考核评先五项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考核经得起检验,让干部职工心服口服。一是坚持尊重民主、党委把关的原则。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引导干部(职工)在实干、实绩上竞争,做到评先评优的公平公正。考核评先既充分尊重群众评议结果,又强化党委把关。二是坚持重在激励、不重复表彰的原则。连续三年公务员已被评为优秀、记过三等功,一年予以通报表扬,两年予以嘉奖,三年记三等功,同时,作为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的重要条件之一。各类考核推荐都靠前人员,优先考虑优秀公务员(工勤人员)奖项,公务员考核已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优先予以考虑,但一定要考核位次靠前。三是坚持比例适当、科室层次平衡的原则。优秀等次注意平衡掌握人员的结构分布,做到优秀等次比例按各职务层次分别核算评先。既注重工作实绩,又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不为评先而评先,树立正确导向。四是坚持注重实绩、突出重点的原则。注重对工作人员的实干、实绩情况考核,重点考核履职尽责情况。五是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在考核的方法上,做到既简便易行,又具有可操作性。

五、突出结果运用,发挥奖惩功能

平时考核只有与奖惩挂钩,才能真正起到激励作用避免流于形式一是将考核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通过向考核对象及其所在部门及时反馈考核情况,及时改进不足、明确方向、完善措施、逐步提高。二是坚持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评定依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让干警感到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奔头,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三是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2011年以来,我局通过推行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共交流调整干部82名,树立了“干与不干不一样,跑与不跑一个样”正确用人导向。

通过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我局干警事业心、上进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全局上下呈现风清气正、心齐气顺、加压奋进、赶超发展的良好态势。作为平时考核试点示范单位,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决心在省、市公务员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措施,在规范运作、打造特色上下功夫,努力推动平时考核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取得新成效,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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