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机制 严督察 抓规范 促提升
——市司法局切实加强警务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警务督察工作在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处的精心指导下,创新思路,拓宽领域,加大力度,提高标准,狠抓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督察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有力地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落实。上半年共开展专项督察活动12次,发督察通报2期,现场纠正问题9个,在省政府网站、市政府网站以及其他媒体上发表稿件1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将警务督察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督察机构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党委先后3次听取警务督察工作汇报,切实解决督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大力支持督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2015年着重抓住“五个着力点”,形成“五个新常态”,即着力队伍建设,形成素质强警新常态;着力安全稳定,形成工作推进新常态;着力群众诉求,形成关注民生新常态;着力完善机制,形成制度引领新常态;着力宣传教育,形成督察氛围新常态。
二、注重五项建设,促进规范提升。坚持把警务督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放在首位,明确硬件建设、制度建设、软件建设、队伍建设、机制建设标准要求,不断提升警务督察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市局和市监狱、市戒毒所警务督察部门均配齐了酒精测试仪、金属探测仪、录音笔、数码相机、微型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督察装备,重新制作了警务督察证,有力地保障了警务督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落实工作制度。15项警务督察制度全部上墙,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确保了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三是提升软件标准。规范业务台帐,统一15类督察档案目录,切实加强督察文书的使用和督察档案的管理。四是建立督察机构。市局成立了警务督察支队,监所均成立了警务督察科,并在监区、大队指定1名督察信息员,建立督察问题及时发现及预警机制。五是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建立督察会议制度、协作会议制度、定期督察制度、跟踪问效制度、工作督导制度、宣传调研制度、考评奖惩机制等七项制度,推行督察、通报、批示、整改、追责等“五步督察工作法”,促进警务督察工作科学、严谨、规范。
三、突出四项督察,服务保障大局。坚持“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下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工作方法,超前介入,主动督察,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监所安全稳定。一是突出中心工作督察。对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省加强监狱戒毒所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定期督察,保障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二是突出重大活动督察。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文明执法、走基层、“五个一”服务实践、“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等活动进行跟踪督察,确保活动持续扎实推进。三是突出监管安全督察。对场所安全、执法监督、狱(所)务公开和干警在岗履职、落实制度、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深入开展违禁品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突出作风建设督察。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纪律、窗口效能和警车管理使用进行明察暗访,查处问题、通报警醒,正风肃纪、转变形象,不断提高执法满意度和群众赞誉度,切实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