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动态业务动态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对华龙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9:19    点击:3836次    [关闭本页]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

对华龙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9月14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对华龙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华龙区法治文化建设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向华龙区重视普法宣传教育表示感谢。请各县区相互学习借鉴,在普法宣传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尽快形成百花齐放春满园的喜人局面,为推进依法治市再建新功。

华龙区大力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及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为契机,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深化普法工作的重要途径和亮点品牌,有力地提升了普法宣传效果。截止目前,全区共投入资金90余万元,制作宣传版面400余块,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2处。即:法治文化长廊4个,法治文化街道4个,法治文化广场2个,法治文化公园2个。其主要做法是:

一、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华龙区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作为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切入点、突破口,按照“贴近法治实践、贴近群众需求”和 “融入主流文化、融入社会生活”的原则,把满足人民群众需要作为出发点和目标追求,政府支持、部门合作、企业参与,多方筹集资金,集中优势资源,推出一批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法治文化精品,建成一大批规模大、规格高、功能全,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社区。

二、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召开两次由各乡(办)主要领导参加的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推进会,部署各乡(办)在其辖区创建法治文化的相关工作。区、乡(办)、村(居)三级责任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重点项目推进,确保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具体人员。今年,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力督建区级法治文化公园。目前,马颊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设计方案已经得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批复,总投入20余万元,项目设计方案、选址、经费筹措、招投标等均已完成,现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7月底完工。

三、强化合作,形成合力。成立“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协调指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牵头,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司法局、机关工委、教育局、财政局、广电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区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形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整体合力。采取冠名、广告、形象宣传等形式,吸收各方资金参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既宣传企业、单位的形象,又解决经费不足的难题,达到双方共赢。投入使用的有:中原办马颊河边法治长廊、广电巷法治文化一条街和瑞景新城法治文化广场,华龙区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法治公园,黄河办黄河北社区法治文化广场,人民办晨园法治文化公园和光明街法治文化一条街,任丘办天街法治文化一条街,胜利办石化路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办锦绣花园法治社区,长庆办丹尼斯法治文化一条街和未来法治社区。

四、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华龙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重点是加强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精品,实现全区乡(办)、社区(街道)全覆盖,形成“一乡(办)一特色一品牌”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在乡镇(街道)重点打造法治文化一条街(社区),在村(居)重点建设法治宣传栏(文化墙、图书角)。利用群众休闲娱乐的习惯特点,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休闲场所相结合,在酒店、商场、广场等地建立多个法治宣传专栏、画廊。挖掘整理历史先贤的法治思想、法治故事,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旅游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建立起立体化的法治文化传播阵地,在主要街道、车站、商场等处安装户外电子显示屏,集中播放法制宣传漫画、故事,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市依法治市办)

Copyright © 2024-2026   版权声明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6   ICP备案号:豫ICP备11010111号-2   
联系方式:0393-4421664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与维护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