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民同志赴台前县督导
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一创双优”集中活动开展以来,为解决县(区)发展环境中存在的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问题,10月16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作为市派第五督导组组长带领相关同志赴台前县督导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督导组一行听取了台前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少甫,县公安局政委何忠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参观了该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
刘海民同志就开展好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活动扎实推进。二是明确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专项整治活动的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恶意阻工、私搭乱建、乱栽乱种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分级专门负责,依法依规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做好群众工作,做到入村到户、面对面了解情况、讲解政策、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制止、早清除,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濮阳新一轮赶超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