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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坚持“四个着力”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9:11    点击:3727次    [关闭本页]

【编者按】 近年来,濮阳市司法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0月27日至28日,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管理者培训班暨经验交流会上,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袁文峰作了《坚持“四个着力”,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典型发言,受到省司法厅领导和与会同志的高度评价。现将典型发言材料予以刊发,供学习交流、参考借鉴。

 

濮阳市司法局坚持“四个着力”

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近年来,濮阳市司法坚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激活力、提效能,强素质、树形象”的思路,坚持“四个着力”,不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强力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赶超发展。

着力把握干部教育的需求点,注重调查研究

为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干警对教育培训的需求,做到“三个符合”一是符合干警需求每年,局政治部均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干警需求,了解基层需求。今年4月份,组成专题调研组,围绕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深入基层调研公务员、监所警察和法律服务“三支”队伍教育培训情况。根据调研情况,制定了濮阳市司法局2015年干警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围绕政工人事业务、党务知识、行政执法业务等九个方面的内容,认真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二是符合上级要求根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有关干部教育的年度安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开展常态化培训的具体计划。近两年,本着凡是上级调训都积极参加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派180余名县(科)级干部参加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专题培训和市委党校青干班脱产培训。按照上级要求,自主安排培训,共举办培训班68期,参加培训人数1680余人次。全系统每年从办公经费中调剂投入培训经费约15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各项培训任务的完成。三是符合形势发展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将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划分为必学内容、选学内容和特殊需求内容三个层次,确保教育培训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2013年5月8日,我们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知名教授、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莫纪宏来濮阳做了《从依法治国到依宪治国》专题法治报告。今年4月21日,我们又邀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杨小军教授来我市作了《深化司法改革,保障司法公正》的专题报告。

着力把握干部教育的侧重点,注重创新形式

根据干警教育培训的需求,注重创新形式,把握重点,形成了县级干部带头、中层干部引领、一般干警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提高学习效果根据机关干警、监所警察、法律服务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论坛演讲、以会代训、外出考察、专家讲座、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拓宽学习领域,深化学习内容,确保学习效果。三年来,先后邀请国家、省专家教授为干警作专题辅导报告20多场;组织干警考察学习10余次;组织业务培训60多次;组织中心组(扩大)学习21次;举办副县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一人讲大家评”和“一把手”等论坛45次, 参与人员1200余人次。开展“荐好书、进好言、办好事、做好人”为主题的“四好”活动,根据干警的荐书情况,购置书籍300余本,在局办公楼分别设立了3个漂流书屋,方便同志们自学。二是根据不同需求,采取个性化教育方式,提升工作能力针对不同干部的知识背景、职业需求,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放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等方面;对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放在创新思维和依法行政等方面;对一般干部教育培训重点放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行力等方面,有效提高了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在2011年度全市公开选拔县级干部时,我局有20多名干警参考,6名同志进入面试;2名同志考入国家部委机关三是根据学习型机关需要,积极探索推行“六学法”,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要求,积极探索了“六学法”(领导带头学、延伸方式学、建立基地学、拓展载体学、督导问责学、完善机制学)广大干警勤学尚学蔚然成风。“六学法”先后被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省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省司法厅信息简报刊发,参加全国第三届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着力把握干部教育的关键点,注重建章立制

建立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是干部教育培训的关键。一是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培训需求多元化,我们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培训工作职责:政治理论、政工业务(警务督察)等教育培训由局政治部负责;党务培训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业务培训分别由局业务科室负责;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岗位练兵和教育培训,由本单位实施;县(区)司法行政干警的培训除市局统一组织外,主要由各县(区)司法局负责抓好落实。同时还建立完善了《学习制度》、《培训目标管理制度》、《脱产轮训制度》、《考勤制度》、《笔记检查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和年终评先受奖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二是领导带头,示范带动。坚持每周一次中心组(扩大)学习,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和党员学习3本台账,确保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四落实”局领导带头上党课,并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集中学习,带头谈体会、谈感受,带头每季度为干警做一次辅导报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7名班子成员共撰写了14万字的学习笔记、30篇心得体会,《河南法制报》、《濮阳日报》、《当代濮阳》、《法治濮阳》等刊载我局文章18篇。三是统筹兼顾,形成合力把教育培训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学习焦裕禄、濮阳“三李”精神相结合,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濮阳干部文化相结合,与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活动、争创“十佳服务单位和二十佳服务标兵相结合,形成合力,确保效果。同时,局政治部积极履行督查职责,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未完成培训学习任务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着力把握教育成果转化的突破点,注重学以致用

干部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不断提升能力和素质,更好地适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一是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要求,在提高业务能力上求突破围绕“担当、敬业、服务”主题,通过举办培训班、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提升业务能力。近三年,局政治部先后举办了12期政工讲坛,召开了8次警务督察工作座谈会;清丰县司法局每周六举办“司法行政业务知识讲评会”;今年5月13日至15日,市司法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120余人参加,均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围绕干部成长的要求,在提高综合能力上求突破为提高机关干部,办文、办会、办事能力,积极开展系列岗位练兵活动,坚持每月一次大讲坛,开展“讲、写、练、评”活动,历练能力,提高素质;为开阔视野,锤炼多方面能力,积极选派优秀干部下派、上挂锻炼、帮助工作。近年来,选派6名优秀干警到省委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纪检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等上级部门帮助工作;选派7名优秀干警进驻扶贫村挂职锻炼、帮扶群众,效果很好。2011年至2015年8月底,我们交流调整提拔干部80多人,没有任何杂音,受到市委组织部的肯定。三是围绕司法行政服务职能的要求,在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求突破新形势下,积极引导广大干警在服务中学习,在管理中历练,注重向基层群众学习。通过开展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公开承诺办实事、文明执法、“千村大排查,万人大调解”、“百名干警下基层”等活动,走访群众,了解民情,宣讲法律,排查化解矛盾,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满意度为92.48%,位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名。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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