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民同志带队检查局机关环境卫生
今年4月是第28个全国爱国卫生月。4月20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带领局办公室、行财科、监察室负责同志对局机关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刘海民同志仔细检查了每个科室的卫生,现场指出卫生死角并责令整改。刘海民同志强调,我局是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这两项荣誉来之不易,与大家密切相关,所有干部职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好这两项荣誉。环境卫生体现着一个单位的形象,体现着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大家要共同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科室卫生常态化,营造小而洁、小而美、小而精的科室环境,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办公室 行财科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