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协调会
5月3日,我局召开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协调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提出要求。资产清查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注意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要明确国有资产使用人,切实做到帐物相符。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资产管理情况,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清查任务。 (行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