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融入 主动对接
市司法局扎实推动服务保障全市三项重点工作
全市政法部门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作用,勇于担当、主动对接、积极融入,扎实推动服务保障全市三项重点工作。
8月10日至12日,由副局长刘海民带队,选派律师、公证、依法治市办、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办公室6个部门的负责人,与承担全市“三项重点工作”牵头任务的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扶贫办3个单位主动进行对接,召开座谈会3次。会上与3个牵头单位的重点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现场解答了全市“三项重点工作”开展过程中三个牵头部门遇到的法律层面的困惑与问题,正式建立了日常沟通交流协作平台,并就成立服务“三项重点工作”律师顾问团、实施精准法律服务、精准法律援助等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全力助推全市“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推进。
刘海民同志在座谈会上通报了我局服务保障“全市三项重点工作”采取的有力措施。一是依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健全企业法律服务体系,落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积极开展律师公证服务企业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活动。二是依法助推脱贫攻坚。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一村一律师”制度,为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提供司法救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三留守”人员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切实保护贫困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贫困弱势群众合法权益。三是依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环保执法法律顾问制度,为大气污染防治依法依规执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全市环境问题联合执法,积极为当事人明确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按照“法律六进”要求,进行精准法治宣传。
刘海民同志就下步如何主动对接、积极融入,切实做好全市“三项重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建好平台。我局与全市“三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日常沟通交流协作平台建立后,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联合机制,整合法律服务优质资源,明确责任,台账管理,有序推进。二要主动对接。我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依法治市办等相关科室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优势,积极与全市“三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相关科室协调,发力支持全市“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三要破解难题。紧紧围绕全市“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法律“集中会诊”,出具法律意见书,从法律层面提供破解发展中难题的思路,促进困难和问题得到圆满化解,为我市实现新一轮赶超发展营造和谐的法治氛围。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