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考察团到我市考察调研
10月31日,由中欧法律援助项目监测评估专家黛比.梅内塞斯女士、中欧法律援助项目专家组组长戴乐彤、欧方执行机构-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项目高级主管倪静女士及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交流合作处负责同志等人组成的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考察团到我市就法律援助1+10+100”项目暨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团一行先后考察了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清丰县高堡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王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实地了解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在濮阳的实施开展情况。同时,在王庄村与我市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律师、乡司法所负责人、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等参与项目活动的人员进行座谈,多角度多层次考察项目活动完成质量、项目执行效率和效果。
通过考察交流,黛比.梅内塞斯女士对我市中欧法律援助项目执行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她指出,濮阳在项目执行中工作积极主动,组织严密有序,各项试点活动进展顺利,初见成效。
中欧法律援助“1+10+100”项目内容是在相关县区建立1个县级法律援助中心、10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00个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能力,使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辐射和服务更多的困难群众。目前濮阳市清丰县已被确定为全省6个试点县区之一。
近年来濮阳市构筑起了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为主阵地、以法律援助受理点(工作站)为辅助、以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12348”咨询专线实行坐席制,由执业律师从早8时至晚8时不间断值班,为群众解疑释惑。在市、县两级法院,全部看守所,部分交警队等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功能,全面落实城市居民以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居民以上年度当地人均纯收入为起点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制度惠及更多的公民。
(法援中心 新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