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动态业务动态
市委市政府印发《濮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7:13    点击:4066次    [关闭本页]

市委市政府印发《濮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10月28日,市委、市政府下发通知,印发了《濮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濮发〔2016〕17号)(以下简称“七五”规划),标志着我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拉开了序幕。

通知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重要任务,是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坚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确保我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顺利实施。要突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党内法规。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坚持突出农村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开展法治宣传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活动,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员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融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市“七五”规划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是规划的主体部分,从七个方面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提出我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村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第四部分提出落实“七五”规划的“八大措施”。第五部分主要是组织领导、监督考核和经费保障。(市依法治市办)

Copyright © 2024-2026   版权声明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6   ICP备案号:豫ICP备11010111号-2   
联系方式:0393-4421664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与维护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