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近日,市司法局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政策精神。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推进工作会后,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深入组织学习《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准确把握政策,准确理解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面把握改革主要内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做好思想和理论上的准备。二是积极协调,建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机制。积极与市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互通情况,充分协商,确定了拟选任人民监督员名额,成立了濮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研究出台了《濮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为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使用工作提供制度支撑。三是主动作为,争取上级和部门理解与支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辐射面广,对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面对新情况、新职能、新任务,结合实际,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编制、财政等部门汇报,介绍宣传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现实性、必要性,争取上级领导及职能部门理解与支持,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有专门机构管理,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 (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