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发挥典型作用 服务社会民生
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一创双优”活动中,注重培育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汇聚起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的强大正能量。
创新载体,培育典型。扎实开展争创 “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示范岗)” 、“司法行政十佳干警”、“十佳服务先进单位、二十佳服务标兵” 等活动,持续推进以“荐好书、进好言、办好事、做好人”为主题的“四好”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推动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赶超发展。整体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领先,执法满意度连续三年保持先进位次。
完善机制,优待典型。制定《濮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坚持综合考评、按绩施奖的原则,先后为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监狱、南乐县司法局、濮阳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6个集体记集体三等功,为李石林、王进秋、于风芹、郭继红、梁志勇、徐海防等10名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记个人三等功。根据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组织程序,先后为市监狱提拔科级干部21名、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调整班子成员3名并提拔科级干部8名、局机关提拔科级干部6名并交流干部13名,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选拔了出来,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严格管理,保护典型。从严治警就是最好的从优待警。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规章制度,加大《关于印发工作议事规则等十项规章制度的通知》、《濮阳市司法局党内法规制度工作手册》和《濮阳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执行力度,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工作的良好机制。举办“两学一做”红色论坛和道德大讲堂,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风纪律和廉政警示等教育,确保了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健康成长。
服务民生,宣扬典型。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长期处在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都是在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中涌现出来的。注重在服务民生中宣扬典型,培育更多的典型,影响和带领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扎实开展文明执法(服务)、“五个一”、公开承诺办实事和干警联系服务基层等活动,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办好事,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今年1至4月份,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600多次,预防纠纷1800多件,调解案件3500多件。4月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宣传月活动,纷纷在“保护龙都马颊河,从你我做起”条幅上签名,发放《条例》10000余册,深受群众欢迎。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