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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6:22    点击:3746次    [关闭本页]

市司法局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

 

6月22日,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召开。局党委委员、局政治部主任袁文峰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监狱、市戒毒所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共濮阳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濮司党〔2017〕38号)、《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七项制度的通知》(濮司党〔2017〕39号)。袁文峰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努力开创意识工作新局面。 

  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意识形态工作,袁文峰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市司法局党委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级党委(党组)随时向局党委报告。二要抓好正面宣传汇聚正能量,在全社会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要定期阅评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及法治类报刊、网站相关内容。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应当带头撰写理论文章、时政评论和接受新闻媒体访。三要掌握主导权,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以党内通报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力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四要引导社会成员正确看待网络舆论,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定期通报结果。五要夯实工作基础增强战斗力。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自身工作分工,与干警职工“结对子”,明确联系方式,建立完善联系工作制度。各单位政工部门要根据同级党委的决定,会同纪检部门,把意识形态考核工作与半年初评、年度考核相结,统筹安排部署。各级政工部门是各级党委(党组)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应当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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