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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关于2025年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统一批次)现场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7 09:49:09    点击:135次    [关闭本页]

根据司法部、河南省司法厅公告要求,为做好濮阳2025年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统一批次)现场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51222日至1226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审查实行申请预约方式,申请人应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禁止代办!

2、地点:

濮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濮阳市司法局大门北侧)

二、现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请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必须是202631日之后的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

  以现役军人身份报考的申请人,除提交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出示本人有效现役军人身份证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证明材料。对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报名时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能体现缴纳单位名称及缴纳时间期限,下同),不能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以出具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证件。对于在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报名时提交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退回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现场审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毕业证书编号等网上填报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2、已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5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时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须将B、C类全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交回。

3、现场审须由本人办理,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51229日。

4、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5、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咨询电话:0393--6681039(日常工作期间)

          0393--6681500(资格审查期间)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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