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扎实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把它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载体,作为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先后2次召开推进会、座谈会,3次深入到“青年文明号”集体督导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认识程度“高”。6月28日,召开“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河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印发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大家一致认为,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是营造崇尚职业精神、共建社会文明新风尚的重要载体,有利于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决心强化职业精神,树立行业新风,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创建氛围“好”。市法律援助中心等3个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濮阳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17个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办公场所内外整洁卫生,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岗位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着装整洁得体,举止端庄文明,精神面貌好,敬业精神强。实施“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诺”,张贴工作流程,公示服务承诺,设立便民服务台,建立“青年文明号”服务登记表;在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志、“青年文明号”牌匾。争创人员挂牌服务,笑脸相迎,文明用语,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接听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群众,办理好每一件案(事)件,营造了有声有色的创建局面。
服务群众“实”。把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与文明执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等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佳司法行政干警”、“十佳服务先进单位”、“二十佳服务标兵”等活动结合起来,立足职能,服务群众。市法律援助中心、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坚持律师值班制度,确保“12348”法律援助专线畅通;创新开通“濮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平台,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目前,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34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18984人次。以乡(镇、办)司法所为依托,打造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创新推出“五四三二”工作模式(即聘用“五老“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县乡村和专业调委会四个平台;实现民俗、政策、法律三位一体调解;建立网上网下两个快速通道),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目前,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686次,预防纠纷11783件。6月27 日,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濮阳市作为唯一地市作了典型发言。
督导推进“严”。7月5日、6日,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局活动办主任袁文峰带领政治部的同志先后到市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督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听取情况汇报、仔细查阅档案材料、严格组织知识考试、现场通报有关问题,并对市监狱二监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一大队进一步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提出了意见建议。7月17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魏常胜到南乐县调研法律援助工作,并对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进行了现场指导,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打造南乐法律援助品牌。
典型选树“亮”。培树典型、关心典型、磨砺典型、弘扬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了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着力在服务稳定中弘扬“青年文明号”,濮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20个集体被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着力在服务民生中弘扬“青年文明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颖、清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尹江波等被司法部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华龙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还被团市委等表彰为“青少年维权岗”、“五一劳动奖状”。 (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