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三部地方性法规
《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获批
7月28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批准了《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这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又取得新突破。
《濮阳市戚城遗址保护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市自获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共十七条,明确了管理部门职责,设置了重点保护性条款及相应罚责,具有“小而精、有特色、真管用”等特点。《条例》将为戚城遗址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对继承和弘扬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濮阳文化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该《条例》于6月29日经濮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市依法治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