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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执法满意度全省第一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5:50    点击:3720次    [关闭本页]

司法局执法满意度全省第一

 

从市委政法委获悉,市司法局在全省执法满意度评比中成绩位居全省18个地市司法局第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公众安全感与执法满意度工作,实行领导班子分包县(区)制度,定期深入基层帮助指导,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满意度连续3年名列全省前茅。2月28日,我市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研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6月27日,我市作为唯一地级市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司法部部长张军对濮阳市的工作提出表扬。市委书记何雄、市长宋殿宇等市领导先后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批示表扬。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信息简报刊发该局专期信息14个,介绍司法行政工作经验做法。

积极融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组织全市7家法律援助中心、8家公证处、40家律师事务所,提供便民设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优质服务,人民群众满意。二完善律师直通车制度选派优秀律师组成巡讲团,在市重点企业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咨询,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活动。积极推行一村一律师制度,在服务精准扶贫中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支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三持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到公平正义。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9件,接待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22500余人次。连续十年均有案件入选全省十大法律援助精品案件,今年有2件入选。

主动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大局,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三三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其内容,健全其机制,主动作为,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推行濮阳人民调解“五四三二”工作模式,即聘用“五老”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县乡村和专业调委会四个平台,实现民俗、政策、法律三位一体调解,建立网上网下两个快速通道,确保群众满意。6月29日,《法制日报》刊登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典型经验做法。二是引导全市3168个调委会,7311名调解员扎实开展“保稳定 促和谐 大排查大调解行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至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1237件,其中复杂疑难案件245件,防止民转刑案件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5件。三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特殊群体的管控工作,持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排查,澄清底数,建立档案。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定期帮教,有效掌握思想动向,日常动态。帮助刑释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及时采取稳控措施。至目前,我市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丰富载体,提升法治宣传水平。2017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该局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更加强烈的需求,丰富载体,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一是提升普法专业人员业务素质,优化法治宣传工作队伍结构,扩大普法覆盖面抓好“法律六进”活动,提升普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利用法治文艺汇演、法治戏曲巡演等多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我市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掀起“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年新热潮。开辟普法工作新阵地,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立全方位层级式法治宣传阵地网络。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实现一县一品牌、一乡一特色、一村一阵地的建设格局,着力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继续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干警联系服务村(居),组织全系统干警深入村(居)普及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实现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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