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夏季是火灾隐患的高发期。入夏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加强消防设施配备。在局办公院内新安装两个室外消防栓,在办公楼步行通道增配24个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明确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排查。坚持每周对局机关办公楼和西院干部教育培训楼以及车库电线、开关等电路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部分老化线路进行了更换,确保各类用电设备安全运行,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三是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要求各科室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源断。四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定期播放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 (行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