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动态业务动态
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5:42    点击:3757次    [关闭本页]

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夏季是火灾隐患的高发期。入夏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加强消防设施配备。在局办公院内新安装两个室外消防栓,在办公楼步行通道增配24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明确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时刻处于完好状态。是加强消防安全排查。坚持每周对局机关办公楼和西院干部教育培训楼以及车库电线、开关等电路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部分老化线路进行了更换,确保各类用电设备安全运行,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是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要求各科室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做到人走电源断。四是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定期播放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                (行财科)

Copyright © 2024-2026   版权声明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46   ICP备案号:豫ICP备11010111号-2   
联系方式:0393-4421664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与维护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