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召开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9月14日,市司法局召开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刘海民同志强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当前我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常委领导多次突击检查、暗访落实情况,市级领导干部分别承包市区各个路段。我局承包的是建设路至黄河路之间的卫河路段。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认清形势、积极行动,投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确保我市创建成功。一是统一思想。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细化分工、协同合作,立即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二是统一行动。各科室、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台账和主管科室的统一安排,统一行动,认认真真抓好落实。科室部门负责人要督促协调本科室人员按时间节点、任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共担责任。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既关系濮阳未来的发展,更关系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每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都要尽职尽责、勇于担当、敢于担责,共同为濮阳“全国文明城市”这块沉甸甸的金字招牌添光加彩。四是丢分追究。局党委已开会研究,形成共识,凡是因工作不到位,在创建过程中被通报批评的要追究当事干部职工的责任,发生丢分的要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