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
8月29日,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在清丰县召开。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魏常胜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各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主管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县(区)司法局汇报了今年以来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就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运作、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全覆盖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办案格式文书使用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会议还传达了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精神。
魏常胜同志指出,刑事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诉讼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性,认识到我们肩上的责任和使命,把这项工作不折不扣地做好做实。从各地的工作汇报和座谈情况可以看出,我市今年以来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但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注意把精力集中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努力推动我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就进一步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魏常胜同志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程中,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是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标准化。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速实现值班律师的工作场所建设达标、业务开展达标、监督管理达标。三是持续强力推进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各县区司法局要积极协调、督促同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豫司文[2016]126号文件规定,将通知辩护职责履行到位,将配合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职责落实到位,还要将刑事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纳入到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的事项范围。四是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设。全市要分类制定、持续完善案件质量标准,加强法律援助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严把办案主体资质,注意发挥专家库指导作用,培养和建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办案队伍,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向社会律师收费案件的办理质量看齐。五是注意持续完善落实各项管理机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案件定期清结归档机制、案件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同行评估机制,探索实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机制,为全面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基础保证。
会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清丰县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 (市法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