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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关于招募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4-21 10:41:50    点击:155次    [关闭本页]

为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和效果,为受援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市司法局拟成立濮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师团队,决定面向社会招募30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条件

(一)经河南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执业且年度考核合格,执业经历满,执业以来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纪律意识,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及法律援助工作;

(三)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在省、市律协各类专业委员会任职的、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执业期间办理过法律援助案件,熟悉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的、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曾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及精品案例的,优先聘用。

、工作职责

(一)参与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二)参与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法律援助精品(优秀)案例评选、法律援助律师培训等工作;

(三)推荐担任河南省法律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组成员,参与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

(四)推荐参与全国性全省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各类交流、学习活动。

三、招募人数及运行模式

(一)共招募30人,分别组成刑事、民事(行政)评估专家库,其中刑事评估专家库15人,民事(行政)评估专家库15人。

(二)在评估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专家参加相关评估活动。

四、招募程序

()申请。申请律师登录濮阳市司法局网站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个人执业证以及荣誉证等有关证书复印件。于429之前将申请表原件及执业证复印件相关材料送至市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将上述材料转为PDF版发至市法援中心邮箱。

(二)初审。由申请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对其进行初步审核,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并在申请表“单位意见”处出具意见加盖公章。

(三)审核。市司法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确定入选名单。

(四)公示。确定选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律师名单,将在濮阳市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五)聘任。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司法局为入选的律师颁发聘任证书。

 

联系人:     话:0393-6681328

齐晓静    话:0393-4612110

  箱:pysflyz@sina.com

  址:濮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濮阳市开州路益民路交叉口向西20米路

 附:濮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报名表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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