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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强化人民监督员管理使用做到“六化”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4:55    点击:3771次    [关闭本页]

市司法局强化人民监督员管理使用做到“六化”

 

12月5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东三楼检委会办公室迎来蒋平等9名人民监督员,他们分别参加三起案件的监督评议。这是市人民监督员严格、有序参与检察机关集中评议案件的场景。

11月6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下发《关于人民监督员管理使用工作指导意见》后,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濮阳市司法局于11月9日迅速在全市人民监督员经验交流座谈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对全市人民监督员管理使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截止目前,我市已监督评议案件27人民监督员管理使用工作做到了“六化”。

 是案件启动规范化。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濮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间节点,启动组织案件监督程序。 

二是案件抽选信息化。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部署运行的通知》要求,遵循“一案一委托” 原则,通过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通过“互联网+人民监督员管理”提高管理工作效率。 
    三是案件监督精细化。检察机关承办人员为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评议工作,准备详尽的案件卷宗材料提供充裕的阅卷时间介绍案情时,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时参加;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监督评议意见,所有监督员意见全部归入卷,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提升案件监督质效。

四是案件反馈制度化。案件监督评议后检察机关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人民监督员。对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的,检察机关在作出决定后三日内反馈人民监督员。目前,已有2起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案件,都及时向监督员进行了反馈确保人民监督员依法行使复议权
       五是队伍管理常态化。市司法局积极与市编办协商,增设人民监督员与人民陪审员管理科;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准确掌握人民监督员履职信息;通过组织参加履职业务培训班、经验交流微信监督论坛、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订阅法治报刊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的能力素质,增强履职本领。
      六是保障措施具体化。市司法局积极与市财政局协商,联合出台《濮阳市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所必需的专项经费,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年度经费预算予以保障;明确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的履职补助范围和标准                         (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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