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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7-4 10:30:16    点击:6482次    [关闭本页]

办理结果:A

是否同意对外公开:同意

 

 

 

 

              濮司〔2024〕13号                   签发人:李宏峰

 

 

濮阳市司法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

 

佟志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普法知识深入基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是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濮阳实践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各级各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我市在法治文化建设、基层依法治理、创新普法方式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普法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工作中也存在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以及基层普法不够深入等现象,给法治宣传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作为组织协调全市普法工作开展的职能部门,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一、突出基层,持续加强法治建设

(一)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至少为每个乡村培育5—8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乡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的作用。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全面落实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全面覆盖、均衡发展。不断加大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力度,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三)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不断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率和群众满意率,将热线打造成为有温度的热线,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二、围绕重点,不断强化精准施策

(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宪法晨读、模拟法庭、主题班会、宪法演讲、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二)加强对外出(外来)务工人员法治教育。对外出(外来)务工人员,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复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情况,重点开展刑法、治安处罚法及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加强对农村留守人员的法治教育。在广大农村,突出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积极开展深化耕地保护、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山林土地产权、农作物权属、养殖种植、环境污染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让农村留守人员真正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激发他们对法律的热爱。

(四)加强对老年群体的法治教育。灵活选取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老年人普及婚姻家庭、养老、医疗、继承、防诈反诈、财产保护、房屋买卖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围绕需求,加强教育引导

(一)开展以案释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加强法治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持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挖掘李悝、商鞅、郑板桥等名人典故,让书写在古籍里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活起来、传下去。挖掘我市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推出一批展现濮阳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说法治、写法治、画法治、演法治、唱法治。

(三)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是筑牢特色“固定阵地”。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中嵌入法治元素。统筹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社区)书屋、乡村大讲堂、文化广场等平台,实现市、县、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二是开拓新型“空中阵地”。打造新媒体普法宣传矩阵,推进“互联网十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将群众身边的法治动态、法治故事、法治案例制作成微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普法作品,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法治宣传。三是发挥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黄河法治文化内涵品质,打造大运河法治文化带,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卫河流域优秀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和传承,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中华传统优秀法治文的独特魅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深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发动更多部门广泛参与,多角度、多层面地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让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许兆军    电话:0393-66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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