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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市人民监督员首次评议案件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4:20    点击:3899次    [关闭本页]

2018年我市人民监督员首次评议案件

 

1月18日,市司法局应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商请,通过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付鹏宇、张寿孔、陈晓燕三名市级人民监督员来到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这是2018年濮阳市人民监督员首次评议案件。

经过听取案卷承办人汇报案情、查阅卷宗、询问案件情况、独立评议等程序,参加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最终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案件决定。

进入2018年,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呈现五个新特点。一是全面推进“互联网+人民监督”。依托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实现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履职抽选等各项业务全流程在线操作,提高人民监督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考核奖惩。适时研究出台人民监督员工作考核方案,对人民监督员工作予以奖惩,表彰一批优秀人民监督员。三是创新人民监督员监督形式。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探索开展人民监督员主动启动监督程序、参加检察机关听证会、报告会、座谈会、开放日活动等,提升人民监督员制度影响力。四是开展多元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通过举办专项培训班、座谈调研、学习讲座、订阅报刊书籍、微信微课堂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和水平。五是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保障机制。落实濮阳市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实行)将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纳入2018年年度预算明确人民监督员履职补助范围和标准,适时予以发放,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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