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定,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的要求,我市对《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工作。
为确保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有效开展,我市成立了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后评估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专场评估会等形式,领导小组广泛听取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法学会专家、党校专家、物业公司代表、用热业主代表等社会各界意见,对《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研究。
后评估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公众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从规划建设、热管建设、供热服务、供热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后评估报告指出,随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及新建居民小区配套设施日益完善,采暖比例逐年提高,我市集中供热事业发展迅速,《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亦面临着新形势、新定位和新任务需要解决。
今年,我市将《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列入了立法计划,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对《濮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