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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三步工作法” 推动“关键少数”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4-4-3 15:57:40    点击:3189次    [关闭本页]

濮阳县“三步工作法”

推动“关键少数”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濮阳县通过年初定责、年中督察、年度述法“三步工作法”,切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助推全县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年初定责,任务清单具象化

    20233月,濮阳县召开全县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濮阳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任务清单》,分别为22个乡(镇、办)和34个县直主要部门分别制定工作任务,对做什么、怎么做、做出什么样的成效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供了行动指南。

年中督察,分类指导精准化

    202369月,濮阳县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开展基层法治建设调研督察活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抽查20余家责任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促其检视问题、建立台账、整改落实,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实现了新提升,为推动贯彻落实法治河南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奠定了良好基础。

年度述法,全面总结系统化

20241月,濮阳县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全县综合考评体系,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2月份,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书面述法,提交述法报告70余份,法治建设工作亮点纷呈。327日,濮阳县召开2023年度现场述法工作会议,听取了五星乡、渠村乡、县公安局、县文广旅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报告,与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治督察员等进行了民主测评,进一步增强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重要抓手。濮阳县将继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头雁”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推进法治濮阳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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