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对我局
2017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1月25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检查组对我局2017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汇报了我局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局行政财务装备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有关同志参加了汇报。
刘海民同志说,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月、全国低碳日活动,不定期对局机关用电、用水、办公材料和燃油消耗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节约挖潜,狠抓工作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保障和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核对系统数据等方式,对照《2017年度濮阳市市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考核评价考核细则》内容,对我局2017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考核组对我局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局领导重视程度高,节能管理制度健全,工作开展扎实有力,希望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 (行财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