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1月27日,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璞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全市190余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培训。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申惠文结合真实案例对《民法总则》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并与培训班学员进行了交流互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孙立新讲授了《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文,解答了相关实务问题。
参训人员一致认为,这次培训班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特别是培训内容贴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有重要意义。
洪璞同志充分肯定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洪璞同志强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对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来讲,既是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从未有过的挑战。希望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握机遇,努力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一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诉讼代理技巧,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二要着眼和把握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的机遇,利用贴近基层、方便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面向广大农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要积极服务大局,主动为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做好专项法律服务。四要在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过程中积极预防、理性疏导、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正确表达诉求,依法行使权力。
洪璞同志还结合司法部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对如何提高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