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璞同志到县(区)调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和社区矫正工作
2月28日和3月1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璞带领基层科、社区矫正支队负责同志深入到南乐县、华龙区调研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和社区矫正工作。
洪璞同志听取了南乐县、华龙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同县(区)司法局的同志进行了座谈,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指导意见。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举全局之力,加强协调配合,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及经费支持。二是建立台账,稳步推进。强化时间节点,明确阶段任务,积极克服困难,确保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三是要积极探索,积累经验。要充分把握和利用各自优势,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开好头,起好步,为全市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工作提供经验。四是要选好亮点,树立典型。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要注意培养先进典型,打造工作亮点,加强宣传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发展。
洪璞同志现场查看了南乐县、华龙区社区矫正中心接待大厅、档案室等功能室,认真询问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并与区司法局进行座谈,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针对全国两会期间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洪璞同志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严格监管到位。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措施,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风险可控,安全运行。二是积极帮扶到位。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疏导,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帮困解难,落实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积极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措施。三是落实责任到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政治责任、监管责任,落实好省厅和市局党委安排部署的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风清气正。四是积极参与到位。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谈话谈心活动,精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有关情报线索,及时汇总上报公安部门处置,确保工作到位。
(基层科 社区矫正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