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民同志深入市戒毒所开展警务督察
4月4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民带领警务督察支队、戒毒管理科负责同志,深入市戒毒所开展警务督察。
督察组一行到市戒毒所机关、值班室、大队进行现场督察,督察装备配备、工作台账、督察记录、督察文书使用、档案资料归档以及干警值班备勤情况。
督察组就进一步做好警务督察工作与市戒毒所有关领导进行沟通,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加强硬件建设。配强督察装备,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进行督察。二是加强软件建设。警务督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项严肃的督促、检查活动,必须做到督察有据、全程留痕,确保督察资料及时归档。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强督察管理,健全督察制度,完善督察工作推进机制,创新督察手段,丰富督察内容,充分发挥督察职能作用,强力推进警务督察工作。
(警务督察支队 戒毒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