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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4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3-28 18:04:49    点击:16252次    [关闭本页]

办理结果:A

是否同意对外公开:同意

 

 濮司〔2023〕17号       签发人:李宏峰

 

 

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408号提案的答复

 

周登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高质量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党委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并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现将办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振兴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全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舒心高效、放心规范、暖心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营造支持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市司法局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五向发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一是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和法治督察重点内容,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座谈会、入企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各有关单位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各单位抓好问题检视整改,规范行政行为。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抓好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四项清单”制度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的依法行政环境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在涉企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上持续发力。严格按照《濮阳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对涉企政策类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制度,夯实政企法治沟通渠道。对涉企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性审查把关,严格审查没有上位法禁止性规定依据,限制或者约束企业经营活动、增加企业经营负担的内容,确保市政府出台涉企政策文件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上位法精神相符合。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对有关涉企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清理,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清理我市县级以上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出台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已废止15件,拟废止40件,拟修改3件,拟宣布失效27件。

三是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上持续发力。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选取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17个执法领域进行监督检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54宗,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161条,移交市纪委监委进行专项监督3件,纠正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逐利执法、执法“一刀切”、“运动式”执法等突出问题。加强与民营企业联系,拓宽民营企业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在15个企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请15名社会各行业人士担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织监督员、联系点联络员进行了2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召开了1次监督员、联络员座谈会,征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评价,反馈有关部门整改具体问题12条;组织监督员分组参加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活动,单独发现执法问题32条。加大行政复议助企纾困力度,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基层联系点,畅通涉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渠道,对申请材料实行“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尽可能为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开辟“绿色通道”。

四是在打造涉企平安和谐发展环境上持续发力。组织人民调解员加大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重点排查企业劳资纠纷、职工内部纠纷、生产经营纠纷,准确掌握涉企矛盾纠纷动态,对于排查出来的涉企纠纷,采取联合调解、协助调解、委托移交调解等方式,使涉企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涉企纠纷1257件,其中合同纠纷780件,生产经营纠纷167件,征地纠纷40件,环境污染纠纷53件,劳动争议纠纷201件,知识产权纠纷16件。开展“法润千企”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园区、企业一线共开展涉企法律知识专题宣讲330余次,发放各类涉企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重点宣传《民法典》《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与民营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

五是在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上持续发力。调整充实律师服务团,聚焦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在与民营企业运营息息相关的民商事、项目投融资与项目建设、知识产权、破产与重组等12个业务领域主动与民营企业对接,动员组织律师为我市民营企业开展义务“法治体检”,为民营经济发展“问诊开方”。今年以来,已组织162名律师深入43家民营企业开展义务“法治体检”,14家律所与14家商会对接,“一对一”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涉民营企业公证快速响应机制,对企业公证做到一次办、上门办、容缺办、快速办。市属公证机构和有条件的县公证机构设置专门的办证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在有公证服务需求的地方,公证机构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有关公证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上半年共办理涉企公证722件,其中上门服务、进驻办理524件,延时服务132件,其中利用公证强制执行效力办理赋强公证517件,标的总计3.3亿余元。开展法律援助进民营企业、进园区、进厂房活动,为民营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建议等服务。开通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好务工人员讨薪、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纠纷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法援中心积极接待涉企法律问题来访来电咨询,为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纠纷答疑解惑,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自身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牢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持续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指导,积极运用信息引导、指导、劝告、提醒、建议等非强制方式,服务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完善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为经济社会健康提供服务保障。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工作,在全市持续推行“四张清单”制度。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发挥好法律服务团作用;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等行业组织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我市各类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扩大普法覆盖面。推动全市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对各县(区)法治教育基地进行调研督导,提升建设水平,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2023年8月22日


                (联系人:马艳飞    电话:
0393-66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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