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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启动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改革后首次年度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28 15:03:47    点击:3818次    [关闭本页]

市司法局启动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改革后

首次年度考核工作

 

为加强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近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濮司201857),决定自4下旬至5月中旬,启动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改革后首次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有序进行,参照省司法厅考核方案,专门制定《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及《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评比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民监督员,将授予“优秀人民监督员”荣誉称号;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考核等次的人民监督员,司法行政机关将对其进行书面告知,并给予警示约谈。考核结果将书面通知人民监督员本人、工作单位、推荐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通报市人民检察院,并向社会公布。                    (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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