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出台《“两微”监督管理“九条措施”》等三个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微信、微博的监督管理,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我局出台了《新闻宣传保密工作“五个不准”》《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六个须知”》《“两微”监督管理“九条措施”》等制度规定,分别从微信、微博、新闻宣传和网络等角度对如何防范、管理和处置舆情做了具体规定。
《新闻宣传保密工作“五个不准”》旨在避免在新闻宣传过程中出现失(泄)密事件,要求司法行政干警认真遵守新闻宣传保密纪律,开展宣传报道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六个须知”》从网评员确定、舆情处理程序、方法和基本原则等方面,对司法行政系统如何正确处置舆情进行明确。
《“两微”监督管理“九条措施”》重点对全系统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和微博进行清理规范,各科室要填写《市司法局新媒体平台账号信息备案表》,干警职工要填写《市司法局个人新媒体平台账号信息清查表》,对不符合规定的新媒体平台账号将予以取缔。
三个规定的出台将有效规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保密和网络舆情管理工作。 (新闻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