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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采取“四个入手”确保“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

发布日期:2008-04-08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为确保第三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市司法局决定从四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

  一是从健全组织入手,保障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开展。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全局的大事、实事来抓。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党政、工、青、妇紧密结合,齐抓共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研究制定详尽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把精神文明建设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一同作为年度目标任务,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足额的创建经费投入到创建氛围、硬件改造、环境美化上,以保证内、外部环境达到省级文明单位的要求。

二是从思想教育入手,夯实创建文明单位的基础。坚持把思想教育摆在整个活动的首位,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三机关活动,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业务技能教育、警示教育、礼节礼仪教育,并采取派出去学,请进来教,开展业务学习竞赛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业务知识考试,促进干警、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显著提高。围绕“打造诚信机关”,开展以“诚信进机关”为主题,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职工的爱岗敬业的意识,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三是从规范管理入手,提升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水平。从强化软件着眼,对窗口服务工作人员从“言、行、容、礼”四个方面进行规范,做到统一文明用语,统一接待礼仪。从夯实硬件入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对各办公室、走廊、楼梯墙壁进行彻底整修粉刷,更换办公室门窗、桌椅、文件柜等部分办公设施,提高办公现代化程度。对办公区道路及空地进行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为干警、职工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

四是从司法行政文化入手,增强团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制作多条文明标语口号挂在墙上,展示司法行政工作的精神面貌。完善图书室、文化娱乐室、体育广场设施,组织开展业务工作交流会、读书、演讲、象棋、篮球、乒乓球比赛等活动,培养干警职工高雅健康的生活情趣。开展“爱心帮扶”及“慈善一日捐”活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筹集、协调资金支持对口帮扶农村建设,改变贫困和文化落后面貌。对口支援农村小学,购买教具、图书、体育器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