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08-04-08 作者:濮阳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将监狱劳教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抓好监狱劳教场所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积极改善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二是将司法所建设工作作为强基固本工程,高质量完成国债资金支持司法所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三是将法律援助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作为民生工程,使其深入人心。将法律援助做成品牌,凸显社会效果;强化措施,全面实施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管理全省争先工程。
四是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群众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树立律师行业新形象;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提高公证质量;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监督,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健康发展;继续加强司法鉴定工作,努力满足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鉴定需求。
五是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大普法”的理念,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软指标”问题;突出重点,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
六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做好根本保证。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其当作是司法行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加强宣传工作,大力营造良好氛围,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办公室 宣教科)